我会发起“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共募捐行动以来,社会各界纷纷与我们联系,为了方便大家捐赠物资,现将接收国内外捐赠物资流程公布如下:
一、国内物资捐赠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生产企业捐赠的
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2、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
3、价格核定证明(成本价格)
4、物资捐赠意向书【点击下载】
(二)、自行购买的
1、购买的正规发票
2、物资捐赠意向书【点击下载】
(三)、通过经销商购买的
1、提供经销商的相关资质(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2、提供购买时的价格核定(发票)证明
3、物资捐赠意向书【点击下载】
捐赠人为单位的,物资捐赠意向书及其附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捐赠人为个人的,物资捐赠意向书应签字确认。
注:捐赠给湖北省和天津市物资的运输,根据企业、个人定向意愿协商解决。
二、海外物资捐赠流程
(一)、捐赠单位或个人前往海关12306网站了解免税进口捐赠物资相关政策,准备海关所需证明材料;
(二)、向物资接收机构提交捐赠函、捐赠意向书及海关所需证明材料盖章;
(三)、取得海关及物资接收机构确认后寄送捐赠物资;
(四)、捐赠物资抵达海关后,申请免税进口捐赠物资。出关后,依照捐赠人意向,将捐赠物资移交给意向单位;
(五)、物资接收机构向捐赠人开具天津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反馈捐赠接收信息并于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捐赠物资使用单位向物资接收机构提供接收凭证及使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