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
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展示我市慈善力量在助力扶危济困、赈灾救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成果,我局拟组织开展以“汇集慈善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及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 动员引导慈善力量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为重点,防止返贫致贫,向社会各界展示我市助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等活动成果。
二、相关活动
(一)市民政局拟于9月17日至19日组织部分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参加及观摩第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继续交流展示我市慈善事业工作成就,弘扬天津慈善文化,借鉴各地慈善工作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市民政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拟在“中华慈善日”活动期间组织各区民政局、部分慈善组织、爱心企业采用“云展会”的形式进行《慈善法》宣传、我市慈善力量在扶危济困、赈灾救灾、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慈善活动成果,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学习先进,投身公益慈善事业(2021年天津市公益慈善项目云展会具体活动安排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各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紧密联系宣传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谋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二)围绕主题,加大宣传。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要为迎接“中华慈善日”积极组织相关公益慈善活动,以丰富多样的组织形式展示慈善工作成果,并积极参加2021年天津市公益慈善项目云展会,解读慈善法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推动本地区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参与慈善活动,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同时,广泛宣传使用“中华慈善日”标志,鼓励围绕“中华慈善日”标志开发周边产品,进一步培育公众慈善的社会认知度。
(三)关注疫情,加强防控。组织参与相关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各区民政局请于9月30日前将慈善日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
附件:
1.2021年天津市公益慈善项目云展会活动安排
2.2021年天津市公益慈善项目云展会报名表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 李克俭;联系电话:23513689;邮箱:smzjsgc@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