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法报:捐赠1万元可设立个人冠名慈善基金
 2020-06-19

  “我想以孩子的名义建立个人万元基金,让他懂得应该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日前,一位年轻的父亲捐款2万元在市慈善协会设立个人万元基金,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人。

  据介绍,以往以个人名义设立基金的,多为慈善家、企业家或演艺界名星、社会名流。自《慈善法》颁布后,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加入这一行列。

  据介绍,建立个人万元基金账户即以个人姓名冠名,一次性捐赠或分期捐赠总额不低于1万元,根据个人的捐赠意向,用于专项救助。市慈善协会对个人万元基金设立账户进行专项管理。截至目前,市慈善协会已为22位崇尚慈善的普通人建立了万元基金。(记者 闫晓茜 通讯员 慈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