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立项答辩评审的通知
 2019-06-01

各有关社会组织: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征集2019年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津民发〔2018〕63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工作,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定于2019年4月17日至20日在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召开立项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4月17日至20日(周三至周六)
  各申报单位具体评审时间详见附件一。

  二、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新华路与烟台道交口富蓝特酒店斜对面)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三、评审重点

  评审重点考量项目的资助方向、项目设计与经费预算情况:

  (一)资助方向:主要针对项目是否贴合2019年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范围和资助方向要求。

  (二)项目设计:主要针对项目服务范围、覆盖面、受益人群数量、任务目标、考核指标以及计划安排是否清晰明确、必要可行、科学合理,风险规避措施是否完善有效。

  (三)经费预算:主要针对项目是否按照申报书中的预算编制要求设置预算,是否科学合理,经济节约,该评审项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评审方式与流程

  评审分三组进行,采取申报单位答辩、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由项目管理专家、社会组织专家和财务专家各1位,组成专家评审组;

  (二)申报单位围绕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和评审的重点进行5分钟的现场陈述,陈述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表达清楚、不得超时。

  (三)专家组集中审阅申报项目资料,包括财务资料、项目任务书,听取项目陈述后,与申报单位进行10分钟的质询答辩交流。

  (四)专家组综合评议,填写专家立项评审打分表,为每个申报项目出具立项评审意见。

  五、答辩评审提交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答辩评审材料:

  (一)项目单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天津市公益创投-机构财务状况核查表(网址:http://lxi.me/2pbui,须于4月12日前网上填报提交)
  2.立项答辩项目汇报的PPT(各申报单位自选)

  (二)项目单位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1.社会组织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2.最近一年“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3.3A及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明复印件1份;
  4.2018年12月银行对账单复印件1份;
  5.2017年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6.2018年财务报表1份(新成立或未参加年审社会组织提交);
  7.2018年12月科目余额表1份;
  8.项目申请书1份;
  9.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
  10.项目落地街道/社区/机构等出具的项目相关服务落地证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评审答辩要求

  (一)参评回执。请各参评单位于2019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将评审答辩《参评回执》(附件二)反馈至tianjinmulin@163.com,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反馈回执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申报单位,视为放弃参与参评资格。

  (二)答辩人员。请各参评单位按照《参评回执》反馈的人员参加评审答辩;参与评审答辩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一般为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

  (三)评审答辩。请各参评答辩人员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候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现场纪律,爱护环境卫生,尊重评审专家,按程序参与陈述、答辩。未按规定提交参评材料、无故不参加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申报单位,视为放弃参评资格。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扰乱评审现场秩序,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项目参评资格。

  七、其他

  有关项目立项评审答辩期间不明事项,请直接咨询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北京市西城区睦邻社会工作事务所。

  此外,因评审地点停车不便利,请参评单位提前规划好行程路线,尽量乘坐公共交通,低碳绿色出行。

  附件:

  1.2019年天津市公益创投项目立项评审答辩分组安排统计表.doc
  2.2019年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答辩会参评回执.doc

2019年4月10日
(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胡尚旭 电话:58397303、18698066201
北京市西城区睦邻社会工作事务所
联系人:胡洋、张雯 电话:15901175042、13821682336)